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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竹兩大夜市熄燈 市府應負起應有責任】
 
日前承包樹林頭夜市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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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新竹兩大夜市熄燈 市府應負起應有責任】
 
日前承包樹林頭夜市及後站夜市的乾良興業公司負責人-林良琪捲款上億元潛逃,新竹市政府已在去年底終止雙方合約,並同意攤商緩衝到 2 月 15 日。然而,由於市府並未能及時找到其他廠商承接,目前兩大夜市暫停營運,也造成市民在網路上一片哀號。
 
為此,我下午打給市場科趙科長詢問招標的進度,科長表示樹林頭夜市已找到廠商,等簽約完就可以開始營運。至於後站夜市,市府目前將地收回做停車場用,短期間沒有要再找廠商承作夜市。
 
我接著詢問,市府是否有提供夜市的攤商協助,科長表示攤商的租金損失是和承包廠商的契約關係,攤商必須向廠商求償,市府能做的就是盡快讓夜市開張,這樣攤商才能夠繼續營業。
 
委外廠商負責人捲款潛逃,新竹市政府作為主管機關,難道都沒有責任嗎?
 
根據產發處在去年 12 月 6 日的公開說明,林良琪同時也是承租中正市場及竹蓮市場的立揚展業公司負責人,該公司從 104 年起就多次延遲或未繳交相關權利金及土地租金,迄今積欠市府各款項約 1,594 萬餘元,以及違約罰款約 2100 萬元。
 
然而,市府卻在 105 年 8 月和 10 月讓乾良興業公司分別續約承租樹林夜市及後站夜市,甚至對於立揚展業積欠的款項,竟表示「受限於契約條文賦予主管機關監督管理工具手段過少」,市府僅能在多次催繳無效後,逕行中止或終止BOT契約。
 
由於產發處立約的不完備,加上無法有效管理承租業者才造成今天的情況,市府理當主動提供攤商相關的專案補償及法律協助,並依法向林良琪提告追回欠款。更重要的是,市府應檢討並修正所有的委外合約,賦予機關更有力的監督管理工具,避免類似的狀況再次發生。
 
新竹市政府作為標案的監管機關,如果最終只是將過錯完全推給委外廠商,根本是在逃避責任。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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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今日周刊「新竹市場包租公驚傳捲上億落跑 市府淪最大苦主」報導 產發處說明
https://npptw.org/fCQYWm
 
新竹後站、樹林頭夜市將熄燈? 市府同意緩衝到2/15
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life/breakingnews/231508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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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代力量新竹市第十屆市議員。紐約州立大學公共行政碩士。致力於【監督市政,整頓交通】。專業肯拚,但不失對人的溫柔;熱愛台灣,努力讓社會變得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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